近日,从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总公司荣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总公司职工潘雅雯同志荣获“二〇二一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先进经办人员”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总公司认真落实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集团公司政策制度要求,积极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职工的共同发展,圆满完成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此次获奖是对总公司在住房公积金工作方面的肯定,也是激励总公司再接再厉,继续发扬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服务职工的职能。
据了解,本次评优树先由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了80个单位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先进企业,200名同志为全市住房公积金先进经办人员,并予以表彰。